


* 在每一个租赁合同中的每一个电话号码的上网资费(数据通信,查阅网站,电子邮件等)以1,500日元/天为上限,如未达到上限,则按实际流量收费(0.32日元/Packet) 。
* 语音通话费,SMS,MMS(S!Mail),国际SMS,国际MMS等通信费不包括在上述资费里面。
* 将iPhone连接到电脑等外部机器进行网络通讯时所产生之通信费不包括在条款1里面。此费用按1Packet0.32日元收费。


3G SIM卡的上网资费,按0.32日元/1packet (128Byte)流量计费,上网浏览,自动接收邮件,以及使用应用程序通信等,只要连接网络就会场产生通信费。